关于建立分包企业库及公开遴选审核入库的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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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
2026-04-07
为进一步规范中成集团工程建设项目分包管理,引入优质、合规、诚信的合作单位,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,根据分包企业库管理相关规定,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符合要求的相关单位申请入库,具体要求公告如下:
一、入库适用范围
本次入库评选针对工程分包企业,具体适用范围为:具备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、专业工程承包企业,可承接公司工程项目的劳务作业、专业分包工程施工等相关业务。
二、入库基本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能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,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,证照处于有效期内;
2.近三年未发生因主体资格、违法违规经营导致的重大法律纠纷、行政处罚,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、质量责任事故,无不良商业信誉记录;
3.企业及法定代表人、实际控制人、项目负责人无不良信用记录,在“信用中国”“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”等官方平台无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、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记录;
4.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、完善的管理制度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和良好的履约能力,能够满足公司工程项目施工建设的各项管理要求;
5.符合国家法律法规、行业规范及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的其他合规条件。
(二)专项入库条件
1.具备与申报业务范围相匹配的建筑企业资质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,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,近三年内无资质被暂停、撤销或降级等不良记录;
2.拥有与业务范围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管理团队和技术作业人员,项目负责人、安全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具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、相应的执业资格、职称证书及岗位证书,人证合一,无不良从业记录;
3.业绩要求:(1)在建项目业绩:提供施工劳务合同或其他能证明参与项目建设的材料。(2)近3年内竣工项目业绩:提供分包合同或其他能证明参与项目建设的材料。
4.具备相应的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,能够按项目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、风险抵押金,满足项目施工相关履约要求。
三、禁止入库情形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,不得申报入库:
1.提供的入库申报资料、库内维护资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;
2.存在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、偷税漏税、行贿受贿等违法犯罪行为的;
3.存在围标、串标、转包、肢解分包、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;
4.曾采用恶意停工、闹访、违规上访等不当行为主张权益的;
5.存在虚增工程量、施工质量不达标等不良行为的;
6.无正当理由恶意投诉、起诉或举报公司,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秩序的;
7.因单位自身原因,导致项目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、安全或环境事故的;
8.被列入公司合作黑名单,或被行业主管部门限制市场准入且在限制期内的;
9.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的其他禁止合作情形。
四、入库申报需提交的资料
申报单位须按要求如实提交以下申报资料,所有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,按顺序装订成册:
1.《分包企业入库审批表》(附件);
2.企业基本资料:营业执照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(如有委托);
3.企业资质资料:资质证书、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;
4.人员资料:项目管理团队及关键岗位人员花名册、身份证、职称证、执业资格证、岗位证书、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等复印件;
5.业绩证明资料:近三年相关工程业绩证明材料,包括中标通知书、合同关键页、竣工验收证明等复印件;
6.企业信用资料:“信用中国”“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”等官方平台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;
7.其他能证明企业履约能力、综合实力的相关资料。
五、入库办理流程
1.申报报名: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,按本公告要求准备完整的申报资料,并报送至中成集团指定地点。
六、报名相关事宜
联系部门:四川中成煤炭建设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管理部
联系人:何伟民 联系电话:18281034613
资料提交地点:成都市青羊区青华路38号812室
附件
分包企业库入库审批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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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名称 |
(申报单位填写) |
营业执照 |
(申报单位填写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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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生产许可证 |
(申报单位填写) |
资质证照 |
(申报单位填写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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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包企业综述 |
(申报单位填写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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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办人及联系电话 |
(申报单位填写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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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管理部意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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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库评审 |
参加评审部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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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营管理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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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术质量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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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环保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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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规评审 |
审计法务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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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题会决策 |
□同意 □不同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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